處方單有效期為3天,請在有效期內使用 因政策要求,處方藥須憑處方藥師審核后方可購買。您可先將所需藥品加入需求,在需求清單內多件藥品同時咨詢醫(yī)生問診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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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詢藥師了解詳情適應癥
本品適用于一線含氟尿嘧啶類方案治療期間或治療后出現疾病進展的晚期胃癌患者。
用法用量
口服給藥,治療周期為28天(4周),治療3周后停藥1周。在每個周期的第 1,8和15天服藥:每次200mg/m2,每日2次(單晚各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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